期刊信息
主办:天津市疾病防控制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
主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ISSN:1001-5914
CN:12-1095/R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0.71134
数据库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1992版);北大核心期刊(1996版);北大核心期刊(2000版);北大核心期刊(2004版);北大核心期刊(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2011版);北大核心期刊(2014版);北大核心期刊(2017版);农业与生物科学研究中心文摘;化学文摘(网络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1-201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3-2014);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1998);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1999);哥白尼索引;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期刊分类:预防医学与卫生学;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
期刊热词:
基础与应用
「优化营商环境」当好“四员”角色 护航民营经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必须担负起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集宁区检察院立足职责,主动作为,找准服务民营企业的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精准解决问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必须担负起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集宁区检察院立足职责,主动作为,找准服务民营企业的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精准解决问题,增强服务质效,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度和检察温度。
一、监督协作,做企业“法治守门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了更好的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集宁区检察院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集宁区公安机关涉企刑事案件的监督。一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深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对近两年涉企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坚持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对摸排出的涉企刑事“挂案”,由专案专人负责,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与公安办案民警面对面沟通,全面掌握涉企挂案案件的信息,了解公安机关受、立、破、结刑事案件情况,对发现的涉企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案件,承办检察官一一引导侦查取证,并就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把握刑事追诉标准,坚决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侵犯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特别是对立案后经侦查发现不构成相关犯罪,监督侦查机关及时撤案。目前经对公安机关涉企挂案进行排查,及时对1件涉企骗取贷款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二、张弛有度,做企业“合规引导员”
集宁区检察院充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每一起涉企案件。2021年10月本院办理了一起新能源民营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宽严尺度,当轻则轻、该重则重。综合考虑企业以往的贡献和今后发展的前景,充分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法律框架内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运用公益诉讼“三检合一”的办案模式,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督促企业及时补办占用林地相关手续。目前,该企业已足额缴纳林地补偿等费用,获批林地合法手续。今年3月1日集宁区检察院检察长巩跇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回访民营企业,详细了解民营企业法律需求,积极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检察温度带入民营企业,护航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健康发展。
“集宁区检察院在办理我公司案件过程中,坚持不枉不纵,依法审慎快速办理,实现了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今后,我们会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地方经济发展出一份力。”该民营企业负责人在乌兰察布新闻联播报道上说道。
三、延伸服务,做企业“检察服务员”
集宁区检察院以服务民营企业为切入点,以立足检察职能为落脚点,不断扩展司法为民渠道,提升检察服务水平。一是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设置了民营企业专门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快速受理机制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机制,统一受理、流转、督办、答复企业各类涉法涉诉事项;二是建立涉企案件快速、优先办理机制。所有涉企案件在受理后一日内完成受理登记、扫描上传,确保涉企案件优先、快速办理;三是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中涉民营企业法人代表、股东、高管等人员的合法权益。集宁区检察院在调查核实社矫对象经营资格后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可以视情况扩大其活动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同时,社区矫正机构对安排外出销假的社区矫正对象视具体情况可以暂缓完成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内容,既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又为企业正常经营提供了便利。
四、以案释法,做企业“政策解读员”
集宁区检察院立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动履职,通过成立检察官宣教团的方式先后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法治课堂开课了”、“向法而行、典亮企业”等宣讲活动。检察官宣教团结合实际案例,重点讲述《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以及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知识点,让企业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与规范管理,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同时,耐心解答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着力打通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践行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承诺。
文章来源:《环境与健康杂志》 网址: http://www.hjyjkzz.cn/zonghexinwen/2022/0324/2421.html